因應台灣太陽能產業近期市況低迷,中美晶公司近日宣布計畫於明年1月,在宜蘭電池廠實施減產,並初步考慮讓員工休假,以維持員工薪資,此舉已引起勞動部的關注。這則新聞於今日,2024年12月12日,在台北發布,具有高度時效性。
據了解,由於台灣太陽能市場競爭激烈,尤其進口太陽能模組與國產產品價格競爭壓力加大,影響中美晶的訂單量,導致宜蘭電池廠產能利用率下降。為此,中美晶公司考量到員工生計,規劃於明年1月減產期間,讓員工利用既有的特休假,若特休假不足,則考慮讓員工預支特休假。中美晶強調,此方案目前僅在初步與員工溝通階段,尚未最終定案。
然而,此作法已引起勞動部的重視。勞動部明確表示,若中美晶強迫員工休特休假、補休或預支特休假以因應減班休息,將違反《勞基法》,並將依法開罰,罰款金額介於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之間。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依據《勞基法》規定,特休假的排定權利在於勞工,加班換補休也必須獲得勞工同意。若公司因景氣或接單問題需要減班休息,應與員工進行充分協商,並依循無薪假通報機制辦理,絕不能強迫員工休假。
中美晶方面則回應,此方案僅針對宜蘭電池廠的生產線,竹南廠區和其他綠電業務則不受影響。公司會持續積極開發海外市場訂單,並呼籲政府管控進口太陽能產品,避免進一步打擊本土產業。公司也強調,希望盡可能照顧員工,避免影響員工薪資,目前僅與員工初步溝通討論,尚未做出最終決定。
此次事件凸顯了企業在面臨經濟挑戰時,如何平衡公司營運和員工權益的難題。勞動部則強調將依法行政,保障勞工權益,並呼籲企業應秉持誠信原則,與員工充分溝通協商,避免觸犯法律。
- 事件核心:中美晶因應太陽能市況低迷,擬讓宜蘭電池廠員工休特休或預支特休,以應對減產。
- 勞動部立場:若強迫員工休假,將違反《勞基法》,並處以罰款。
- 中美晶立場:目前僅在初步溝通階段,尚未定案;並呼籲政府協助本土產業。
- 影響範圍:目前僅影響中美晶宜蘭電池廠生產線。
- 法律風險:違法強迫員工休假將面臨高額罰款。
本報導內容力求客觀呈現事件經過及各方立場,相關資訊皆來自公開發言及官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