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全球淨零排放目標,經濟部能源署今日預告修訂「電業法」部分條文,旨在促進綠電交易,並納管儲能、需量反應等新型態電力資源,強化電網韌性。此舉被視為台灣邁向能源轉型的重要里程碑。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隨著淨零轉型與RE100趨勢,國內企業對綠電需求持續攀升。本次修法將併網型儲能、需量反應納管為「特定電力供應業」,業者需取得電業執照,以確保電力市場公平競爭。此外,修法也放寬再生能源售電業之間的交易限制,允許其相互交易,促進綠電交易活絡,提升綠電市場的流動性。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法維持台電綜合電業組織型態,整合發電、輸配電及售電資源,以協助政府政策推動。經濟部強調,本次修法是因應國家發展再生能源及推動淨零轉型政策,讓現行法規得以朝向積極活絡綠電交易及強化電網韌性等目標。
為了確保電力市場公平運作,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將依市場發展情況檢討電力交易平台的運作模式,確保其運作中立與公開透明。本次修法預計將於公告後,進入公開徵求意見階段,以廣納各界意見,期盼能建立更完善的電力市場制度,促進再生能源發展,加速邁向淨零目標。
然而,本次新聞報導主要呈現經濟部的觀點,並未提及其他相關團體或個人的意見,例如再生能源業者、電力市場參與者、環保團體等的意見。未來是否能有效解決再生能源發展的相關議題,並兼顧電力供應穩定與環境保護,將是觀察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