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規定,所有發行股票的公司,無論公開發行與否,都可以選擇無實體發行股票。 因此,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也能以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 想要採用無實體發行方式的未公開發行公司,應洽詢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其發行之股份,並依該機構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可以參考 注意!未公開發行之公司有何限制?投資前必知的風險與指南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也能無實體發行!
您是否知道,即使是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也能夠選擇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呢?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規定,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這意味著,無論是公開發行或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都可以選擇不印刷實體股票證書,而是將股權資訊直接登記於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例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TDR)。這種無實體股票發行方式,不僅能有效降低發行成本,更能提升效率,並確保股權資訊的安全。
對於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而言,選擇無實體發行方式更具吸引力。因為未公開發行股票的流通性較低,實體股票的保管和流通容易造成成本和管理上的負擔。而無實體發行則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讓公司更輕鬆地管理股權資訊,並提高股權轉讓的效率。
此外,無實體發行也更符合現代企業的發展趨勢。隨著科技的進步,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線上交易和管理,無實體發行正好能滿足這種需求。它不僅能簡化發行流程,更能提升公司形象,展現其現代化和專業化的形象。
因此,對於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而言,無實體發行方式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選擇。它不僅能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更能確保股權資訊的安全,讓公司更輕鬆地管理股權資訊,並提高股權轉讓的效率。
問題一: 未上市 (櫃)、興櫃之公司可否以無實體發行股票?
答案是肯定的!根據公司法第161條之2以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的相關規定,未上市(櫃)、興櫃之公司可以採用無實體股票發行方式。這意味著,這些公司可以選擇不印製實體股票,而將其股份直接登錄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的系統中。這項措施不僅能有效降低成本,更能提升效率,並減少偽造風險。
想要申請股票無實體登錄的公司,需要遵循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的以下規定:
- 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簽約:公司必須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簽訂合約,成為該公司的參加人。這表示公司同意將其股票的管理與保管交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負責。
- 委任專業股務代理機構:公司必須委任符合股務處理準則規定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務事務。股務代理機構將協助公司處理股權變動、股利發放、股東名冊管理等相關事務。
- 出具聲明書:公司必須出具聲明書,聲明其股票採全面無實體發行,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規定檢附相關文件申請登錄。這表示公司確認其股票將以無實體方式進行發行和管理。
- 股票撥入限制:在股票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上市(櫃)、興櫃前,不接受股票所有人申請將股票撥入往來參加人之保管劃撥帳戶。這表示股票在上市(櫃)、興櫃前,將直接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保管,無法進行實體股票的轉讓。
透過遵守這些規定,未上市(櫃)、興櫃之公司可以順利完成無實體股票發行,並享受其帶來的多項優勢。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能否無實體方式發行?.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無實體發行股票的流程
那麼,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要如何進行無實體發行呢?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規定,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因此,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得以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首先,公司需要洽詢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例如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登錄其發行的股份。這意味著公司需要將相關資訊,例如公司文件、股權結構等,提供給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並依照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會將公司發行的股份登錄在系統中,並建立電子化的股權登記簿,作為股權交易的依據。
無實體發行股票的流程相對簡單,主要包含以下步驟:
- 洽詢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 公司需要聯繫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了解其登錄股份的流程和相關規定。
- 提供公司資訊: 公司需要提供相關文件,例如公司章程、股權結構、董事名單等,以供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審核。
- 辦理登錄手續: 公司需要依照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的指示,辦理相關登錄手續,例如簽署文件、繳納費用等。
- 完成登錄: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完成登錄後,公司即可進行無實體股票的發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進行無實體發行股票時,需要確保相關資訊的真實性,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建議公司尋求專業律師或會計師的協助,以確保發行流程符合法律規範,並避免日後產生法律糾紛。
步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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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詢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 | 公司需要聯繫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了解其登錄股份的流程和相關規定。 |
提供公司資訊 | 公司需要提供相關文件,例如公司章程、股權結構、董事名單等,以供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審核。 |
辦理登錄手續 | 公司需要依照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的指示,辦理相關登錄手續,例如簽署文件、繳納費用等。 |
完成登錄 |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完成登錄後,公司即可進行無實體股票的發行。 |
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者,本公司得終止登錄嗎?
您是否也曾困惑於「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的相關規定?當您的公司符合「發行人依規定得以實體發行有價證券者」、「發行人不符合「發行人申請條件」者」、「發行人藉詞拒絕、推諉受查核或不提出相關資料供查核者」、「發行人違反法令章則及本公司開戶契約之相關規定者」等條件時,是否可以終止登錄?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謹慎評估相關法規和程序。
首先,您需要確認您的公司是否符合終止登錄的條件。例如,您的公司是否依規定得以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如果您的公司符合相關規定,則可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終止登錄。但需要注意的是,終止登錄並非輕易就能辦理的事項,需要您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並經過證券交易所的審查。
其次,您需要了解終止登錄的程序。一般來說,終止登錄的程序包括:
- 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
- 提供相關文件和資料
- 證券交易所審查
- 證券交易所核准或駁回申請
在終止登錄的過程中,您需要仔細閱讀相關法規,並準備好相關文件和資料,以確保您的申請能夠順利通過審查。
最後,您需要評估終止登錄的風險。終止登錄可能會對您的公司造成一定的影響,例如:
- 投資者可能會對您的公司失去信心
- 您的公司可能會面臨法律訴訟
因此,在決定是否終止登錄之前,您需要仔細評估相關風險,並尋求專業人士的意見。
總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的終止登錄是一個複雜的議題,需要您仔細評估相關法規和程序,並做好充分的準備。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害。
無實體發行股票時,投資人應如何辦理拋棄股份轉帳?
在無實體發行股票的情況下,投資人若想拋棄股份,需要依據發行公司是否有設立股務單位來進行不同的操作流程。以下將詳細說明兩種情況下的辦理方式:
(一) 發行公司有股務單位提供服務:
投資人應先與發行公司股務單位聯繫,取得該發行公司的集保帳號。接著,準備好證券存摺、原留存印鑑以及拋棄股份聲明書等文件,前往往來證券商提出拋棄股份轉帳申請。證券商會將申請書件送交集保結算所,再由集保結算所轉送至發行公司股務單位,完成後續的轉帳事宜。
(二) 無股務單位提供服務:
根據經濟部解釋,股東將拋棄意思表示的通知送達發行公司於經濟部登記地址時,即發生效力。因此,投資人可持證券存摺、原留存印鑑,以及寄發至發行公司登記地址的通知發行公司拋棄股份之郵局存證信函等文件,前往往來證券商提出拋棄股份轉帳申請。證券商會將申請書件送交集保結算所,由集保結算所辦理後續的轉帳事宜。
2. 集保結算所是否提供投資人查詢發行公司股務承辦單位、股票發行方式等資訊?
集保結算所提供投資人查詢相關資訊的服務。投資人可以透過集保結算所的網站或客服電話,查詢發行公司股務承辦單位、股票發行方式等資訊,以便更順利地辦理拋棄股份轉帳。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能否無實體方式發行?結論
本文探討了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能否以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以及相關的流程、優勢和注意事項。結論是: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可以選擇無實體發行方式,這是一種簡便、高效、安全的選擇。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規定,所有發行股票的公司,無論公開發行與否,都可以選擇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因此,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也能以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並享受其帶來的多項優勢,例如降低發行成本、提升效率、減少偽造風險等等。
然而,選擇無實體發行方式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規定,包括洽詢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相關資訊,以及依照該機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建議公司尋求專業律師或會計師的協助,以確保發行流程符合法律規範,並避免日後產生法律糾紛。
總之,對於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而言,無實體發行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選擇。透過了解相關法規及流程,公司可以順利完成無實體股票發行,並享受其帶來的諸多好處。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能否無實體方式發行? 常見問題快速FAQ
1.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能否無實體方式發行?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二規定,所有發行股票的公司,無論公開發行與否,都可以選擇無實體發行股票。 因此,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也能以無實體方式發行股票。
2.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進行無實體發行需要什麼手續?
想要採用無實體發行方式的未公開發行公司,應洽詢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例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TDR),登錄其發行之股份,並依該機構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3.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進行無實體發行有什麼優點?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選擇無實體發行方式有許多優點,例如降低發行成本、提高效率、以及確保股權資訊的安全。 此外,無實體發行也能提高股權轉讓的效率,更符合現代企業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