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近日預告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包含針對太陽光電設置的「強制拆除」條款,並溯及既往,預計影響上萬個案場。此舉引發業界及民眾熱議,主要原因在於該條款若實施,可能面臨執行上的難度,尤其對於家戶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根據經濟部官員表示,這次修法目的是強化「後市場管理」,因應未來回收清理,並避免形成公害。此條款主要針對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而風機則因合約已明訂到期要恢復原狀,不受影響。經濟部將增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明訂太陽光電設備到期後應拆除或依主管機關指定之適當措施處理,違者可罰款。
然而,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表示,大型地面及屋頂型光電業者已與地主約定好拆除光電板,因此大型商業案場執行拆除沒有問題。分析指出,家戶型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拆除執行上將面臨挑戰,部分屋主及地主可能不願意配合。目前現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相關子法已明訂,業者應繳交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費用1,000元/KW,但此條款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強後市場管理,讓太陽光電板回收清理工作更有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經濟部表示,將參酌各界意見,針對太陽光電後市場管理強度進行調整。雖然經濟部強調此條款有助於強化後市場管理,避免形成公害,但也有部分聲音認為經濟部管太多。目前該草案仍在預告期,最終政策走向還有待觀察。
這次修法預計影響包括現有地面型及屋頂型,約上萬家大型及家戶型案場。對於家戶型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拆除執行,未來將會面臨挑戰,部分屋主及地主可能不願意配合拆除到期光電板。如何有效解決執行上的難題,並平衡環境保護與民眾權益,將是經濟部未來需要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