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數發部)為擴大電子簽章應用,預告修正電子簽章法相關子法,以促進產業發展和國際接軌。此舉是因應今年4月底電子簽章法三讀通過,數發部希望透過修正子法,加強憑證機構管理、放寬外國憑證機構申請條件、明確憑證實務作業基準,並推動跨境貿易電子簽章應用。
數發部數位產業署預告修正的子法包含三項:
- 「數位簽章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草案:明確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業者須遵守規範並檢附相關資料。
- 「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加強憑證機構管理,主管機關可定期或不定期查核憑證機構,並明確相對人同意要件,合理考慮期間為3天。
- 「外國憑證機構許可辦法」修正草案:放寬外國憑證機構申請文件,提供英文版本申請書等,促進國際接軌。
數產署表示:「預告修正3子法,包含主管機關可定期或不定期查核憑證機構,以及放寬外國憑證機構申請文件等,盼擴大產業電子簽章應用。」數產署也說明:「考量數位簽章憑證具有辨識簽署人身分及電子文件真偽的功能,憑證機構可以說是關鍵的數位信任服務提供者,因此電子簽章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也加強憑證機構的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電子簽章法施行已超過20年,此次修法為首次修訂,顯示政府對於推動電子簽章應用的重視。台灣憑證機構包含民間企業和政府單位,包括台灣網路認證公司、中華電信、內政部自然人憑證、衛福部醫事憑證、經濟部工商憑證、數發部的政府憑證管理中心等。修法後,數位簽章推定與本人親自簽名效力相同,將有助於促進電子商務發展,並提升整體經濟效益。
預告修正草案於近期發布,預告60天至10月底止,數發部希望透過此次修法,能有效擴大電子簽章應用,提升產業競爭力,並促進國際合作。